中共白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0-07-21来源: 市委编办
中共白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上班子的对照检查存在形式化问题,部分材料内容与以往雷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自我批评多,互相批评少,且批评他人多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3月26日市委编办制定《市委编办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的意见》(白山编党发〔2020〕3号),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内容;3月30日下发了关于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的通知,3月31日编办领导班子集体召开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学习会,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了会议内容。二是4月28日市委编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室务会议,第一议题专题研究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程序。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民主生活会会前机关党委负责领导班子材料初审工作,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及互相批评材料,最后所有会议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全面审核,通过各项审核后再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是4月27日市委编办主要领导组织召开集体约谈会议,对编办所有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会议要求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不得出现网络抄袭、材料雷同等问题,会议研究确定人事工作分管领导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程序,上报室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全面开展民主生活会材料核查,发现2017年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与2017年巡视“回头看”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产生问题根源和整改措施出现材料雷同问题,市委编办机关党委已协助编办领导班子重新撰写2017年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于2020年5月19日提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存档。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形式单一、学用结合效果不明显,存在就学习而学习、学用脱节的现象。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不透,距离学懂、弄通、做实仍有很大差距。如,谈话中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的相关内容掌握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编办主要领导责承机关党委在全办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学习,制定下发了《市委编办2020年度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白山委编党〔2020〕2号),将上述两个学习内容纳入其中。各党支部先后16次开展支部集中学习,全办党员对学习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记录。二是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市委编办主要领导于5月12日在全办党员范围内讲党课,题目为《坚定理想信念,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其他三位分管领导按照支部学习计划分别在所在党支部完成讲党课任务。三是4月20日市委编办机关党委下发通知,以把学习成果转换成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强大动力为目标,组织各党支部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各党支部分别于4月20日、4月23日、4月30日召开研讨学习座谈会,支部党员纷纷谈体会、谈建议、谈措施,有效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如,市委编办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没有开展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2017年理论中心组虽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计划中,但实际没有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4月28日市委编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室务会议,研究意识形态相关整改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为了更好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结合市委编办实际,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同步下发《市委编办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二是市委编办机关党委下发《市委编办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同时要求各党支部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学习任务并做好学习笔记。三个党支部分别于5月13日、5月20日完成意识形态学习任务,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学习情况及笔记记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学习成效较好。三是3月3日召开室务会对全办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市委编办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了意识形态全年工作方向和目标。4月28日召开室务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市委编办实际,为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对市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全面调整。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不够严格
1.程序执行不够严谨。动议方案中体现免职1人,实际无免职人员;推荐结果统计单存在票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7日市委编办组织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人事科科长、人事科副科长集中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监督,认真检查了三位同志的学习笔记记录情况。二是市委编办2020年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干部调整动议前,均向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报送了正科长级干部调整情况征求意见函,并得到市委组织部回复后再开展相关干部调整工作。三是市委编办2020年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干部调整方案,均通过室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经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初审。四是市委编办第二批干部调整民主推荐环节,由主要领导指定监票人1名,对民主推荐环节及民主推荐票统计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认程序符合标准,民主推荐统计结果无问题后,监票人在《民主推荐统计结果报告单》上签字。
2.讨论决定环节不够严谨。讨论会议中,主要特点与考察材料不一致;存在一把手直接介绍议题情况;讨论会议未逐人表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30日市委编办召开室务会议,第一议题研究室务会议记录审核程序,经与会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确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人事科)科长负责记录,对记录内容与会议内容一致性负主要责任,由分管综合科副主任负责室务会会后记录审核把关工作,有效确保会议记录与会议讨论内容保持一致。二是5月20日市委编办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
3.存档材料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如,2019年考察工作方案落款时间为2018年;2016年5月12日相关人员任免表简历中职务与现任职务不一致;考察材料中特点格式不统一,且个别干部考察材料中特点与不足相矛盾;个别干部存档材料不齐全,存档材料中有的任免表、廉洁自律未盖章。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干部调整备档材料审核程序,制作《市委编办干部调整备档材料审核确认单》,由负责人事工作科室长对备档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确认表》上签字同意后,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二是5月19日市委编办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书面申请,邀请市委组织部对市委编办2020年干部调整、职级晋升、机关党建、巡察反馈整改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三是市委编办综合科(人事科)于4月30日开展人事工作全面核查,5月14日向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提交市委编办近三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制定了《传阅单》在市委编办各科室(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传阅,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四是通过对人事工作备档材料核查,查摆出2019年第二批次干部调整备档材料中《干部考察工作方案》落款日期为2018年,市委编办已对此问题进行了纠正。
(二)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台账不齐全,未单独建立“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台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台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备案台账” ,现有台账中信息不够准确;出国(境)审批材料不齐全,个别干部审批备案材料中缺少“承诺书”、“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表”。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编办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规程》《市直部门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规程》等涉及出国(境)审批备案的五个制度学习,讲解了备案流程,编办全体机关干部对学习内容进行了认真记录。进一步完善出国(境)台账管理登记规定,建立了《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台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台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备案台账》。二是5月8日市委编办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市委组织部因私出国(境)相关制度,对全办机关干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要求。三是追收近三年内因私出国(境)科级干部备案表,已收回3人次4份备案手续。
2.出国(境)审批不够严格问题。审批环节缺项,个别审批备案表“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栏内,无负责人签字、无纪检监察章。把关不够严格,个被干部未按审批备案的时间出入国(境)。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编办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规程》《市直部门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规程》等涉及出国(境)审批备案的五个制度学习,并讲解了备案流程,编办全体机关干部对学习内容进行了认真记录。制定《因私出国(境)核查制度》,每年对因私出国(境)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制定《市委编办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市委编办离市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三是针对相关同志2018年因私出国(境)备案时间与实际出国时间不符问题,5月8日向其本人下发了《函询通知书》要求其递交书面说明,5月9日根据该同志的书面说明,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对该同志进行了单独约谈,指明错误,要求改正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该同志深刻认识问题严重性,于5月10日向市委编办递交书面检讨书,保证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三)基层党支部管理不够严格。市委编办对所属四个党支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党支部工作记录存在应付现象。如,个别会议记录中会议性质不明确,参会和缺席人员情况不清晰,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大多仅用一句话概括。支部换届选举个别程序不符合规定,预备党员在支部换届中参与投票选举。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编办机关党委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党支部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痕迹管理等支部各项工作。二是市委编办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各党支部分别于4月29日、5月7日、5月13日开展了学习,全体党员认真记录了学习笔记。
(四)开展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步骤和程序把握不准,缺少环节。如:通过查阅各支部“学习黄大年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第一、二、四支部均没有书记代表支部班子对照检查环节,第一、四支部也没有开展相互批评。有的支部班子没有结合实际开展对照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4月16日召开市委编办机关党委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并在会上宣读巡察整改工作涉及党建的问题反馈情况,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问题提出严格要求,会议指出各党支部必须认认真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党支部书记有责任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会不出纰漏、不少环节。二是制作各党支部党务材料收集整理人员名单,明确支部档案归档主要责任人。市委编办机关党委下发通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自查自纠工作,各党支部形成自查自纠专题情况报告,报告中列明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截止2020年5月20日三个党支部共查找出问题7个,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标整改措施完成了整改工作。三是针对网络抄袭、材料雷同问题,各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警告党员认真对待党内政治生活,严禁抄袭问题再次发生。市委编办机关党委同步下发整改通知书,按照巡察反馈问题,责令第一党支部重新撰写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2020年5月19日第一党支部已完成重新撰写任务。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存在“四风”方面问题
1.形式主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市委编办组织学习的个别签到簿上,出现正在出差的班子成员本人签字;个别工作情况汇报中提到的一些具体内容,实际并未开展,如2017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中提到在4个党支部内开展意识形态学习会议,但实际并未组织学习;个别党员干部“学习郑德荣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抄袭网络等。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编办机关党委于5月19日收集全办党员学习笔记、支部会议记录,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周三学习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党支部能执行各项学习制度和规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较好。二是市委编办机关党委下发通知,组织各党支部上报2020年上半年开展支部学习情况报告,强化监督,督促学习落实。三是针对网络抄袭、材料雷同问题,由机关党委书记责承各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进行集体约谈,提醒警告党员认真对待党内政治生活,严禁抄袭问题再次发生。
2.个别党员干部履职意识不强。如,单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登记管理局其他应付和应收款项长期挂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存在失误,在审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立环节,个别事业单位设立的发证日期早于相关申请的受理、审查、核准日期。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编办将此项问题列为重点问题,4月10日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解决,会议由班子成员、综合科(人事科)科长、编办财务人员参加,会上由财务人员提供挂账财务票据,认真梳理账目、理清款项,并集体研究整改方向,确定分管领导、综合科(人事科)科长为整改落实责任人,迅速开展整改工作。主要领导明确了该项整改工作“周报制度”,由综合科(人事科)科长每周报送整改落实推进进度。市委编办先后3次到市人社局与财务负责同志沟通,了解到白山市军转办账户2006年底已销户处理,此笔账款市委编办无法单独核销,经市委编办领导研究决定多部门沟通,探索统筹核销账目办法。市委编办先后5次到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与相关领导沟通协商核销办法,未能找到核销账目方法。4月29日,市委编办财务人员电话咨询会计公司,寻求两笔往来账款核销处理办法,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多方多次沟通无果后,市委编办领导研究决定与市财政局沟通,探寻账目核销解决办法。市委编办先后4次到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沟通解决办法,与财政局工作同志深入商讨解决方案。5月15日,市委编办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递交申请,请求在政策范围内进行核销处理,截至5月20日市财政局针对此项问题依然在研讨中。二是市委编办已重新健全《白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白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审核制度》,确定了责任人,对制度落实情况实时监督。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公务出差审核把关不严,重复核销出差补助。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中共白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分管财务领导、综合科(人事科)科长、会计等人员开展《白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学习,认真记录学习笔记。由主要领导责承相关人员对涉事财务凭证进行核查,相关重复核销当事人已根据编办领导要求退还出差补助80元,由财务人员出具《关于退还差旅费的情况说明》及退换收据、记账凭证。
2.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超范围接待问题。如,2016年多次违反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的要求,同一接待任务核销招待费多次。
整改情况:组织分管财务领导、综合科(人事科)科长、会计等人员开展《白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白山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学习,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市委编办主要领导责承财务人员回查问题凭证,当事人已退还违规核销款项1245元,由财务人员出具《关于退还差旅费的情况说明》及退换收据、记账凭证。
五、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 2016年以来,没有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而是将干部任前谈话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同于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编办先后组织分管领导、科室(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8人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由机关编制科科长、事业编制科科长明确自身责任清单,并由分管领导审核通过。1月6日召开室务会议,传达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持久以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廉洁过节和拟召开的警示教育会议做出安排部署。3月3日召开室务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市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听取了分管领导上半年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分管领导分别听取分管科室第1、2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所有材料已全部归档立卷。三是5月15日市委编办主要领导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召开了廉政谈话,与分管领导、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对办内党员领导干部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随后其他分管领导根据巡察要求与分管科室(局)负责人开展了廉政约谈。
(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不严格。市委编办在落实《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的通知》(白山纪发〔2014〕7号)文件时,仅要求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备案,对于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没有进行备案。
整改情况:5月12日市委编办下发《关于严禁机关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通知》,严格规定所有编办机关干部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事前报备,同步下发了《申报表》《报告表》,规范备档备案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3248676;邮政信箱:白山市人民政府11楼1111室;邮政编码:134300;电子邮箱:bssbbmsk@163.com。
中共白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