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5-17来源: 市委编办

白山委编办发〔201935

 

 

中共白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

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根据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服务工作的意见》(吉事登〔2019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服务工作,推进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便民高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简事业单位登记申报材料

(一)取消提交部分申报材料

1.《机构编制管理证》或从业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聘任)信息采集表。

3.重新申领、补(换)领证书的情况说明材料。

4.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二)简化部分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

1.将住所报告书改为授权使用证明,并简化办理程序。使用自有或租赁房屋的,无需提交授权使用证明;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使用国家划拨(政府统一调配)房屋的,提交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授权使用证明。

2.简化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事业单位变更开办资金不再要求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改由事业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3.简化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程序。凡提供审批机关撤销或解散文件的,不再要求审批机关进行确认。审批撤销或解散文件明确债权债务归属的,不再要求提供清算报告。

4.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可以作为事业单位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依据。

二、创新事业单位登记服务方式

(一)推行事业单位登记“双邮寄”服务。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登记事项经网上审批通过后,申请单位可将纸质申报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登记管理机关,即视为选择“双邮寄”服务,经复核无误后,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核结果材料寄回。“双邮寄”服务采取自愿原则,不需要“双邮寄”服务的,申请单位仍可到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领取审核结果材料。

(二)推行线上线下“容缺办理”制度。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核和判断的,可在申请单位书面承诺按商定时限补正的前提下,实行线上“容缺受理”线下“容缺办理”制度。

三、压缩承诺办结时限

网上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的,登记管理机关原则上当日受理,能即时办结的事项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报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应在受理当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并退回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不适用于本通知,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双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寄件方承担。若邮寄过程中发生邮件遗失、损坏、丢失、冒领等不良后果,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若办事单位登记的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信息不准确而导致退件,邮寄服务将自动终止,登记管理机关电话通知申请单位到现场办理。

(三)相关登记业务申报材料清单及材料模版请到白山事业单位在线网站http://jilin.gjsy.gov.cn/baishan/下载,咨询电话:0439-3222555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中共白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