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靖江市委编办“三个确保”开展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自纠
日期: 2020-07-09来源: 市委编办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江苏省泰州靖江市委编办聚焦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机构编制问题,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认真对照、严格排查,确保情况真实。明确要求市域内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机关各部门严格对照问题类型,在前期开展梳理机构编制问题基础上,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系统,持续开展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需要上报的机构编制问题,对照相关标准条件,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界限,如实详细填报问题清单,并形成情况报告,做到底 数清、数字准、情况实,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
二是立查立纠、边查边改,确保设置规范。对针市域内各部门(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泰州靖江市委编办按权限及时采取对应纠正措施。对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撤销设立、恢复原有名称或规格等工作;对存在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将问题清单报组织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存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问题,坚决予以撤销。
三是逐项把关、严明纪律,确保取得实效。强调市域内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对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负主体责任,依法依规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江苏省泰州靖江市委编办强化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有瞒报、虚报、漏报等情形的,按照职责权限,及时通报情况、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








